明年是绘制梦的重要一年。“中国梦”、“地税梦”、“我的梦”。作为地税一份子,千万个“我的梦”,“我们的梦”就汇集成“地税梦”,同样“地税梦”也是“中国梦”的一个部分。但“地税梦”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梦呢?那就是“带好队、收好税、服好务”。在这个梦景里:地税干部心态积极健康,形象阳光,干事创业劲头饱满,热情高涨;地税收入持续健康稳定地增长,与当地经济发展相得益彰;地税服务规范有序,标准统一,效率高,质量好。实现“地税梦”是我们地税人人所追求的,但如何实现,我们粗浅认为须建立好两种机制。
一、引导机制。建立一个完善的引导机制很重要。在这种机制建立中,我们要“胡萝卜”而慎用“大棒”。一个好的制度可以使坏人变成好人,同样一个不好的制度也可以使好人变成坏人。引导机制,她更多地散发出“胡萝卜”香味,而不是“大棒”的威严。她能发挥出一种引领作用,如一面旗帜,一种催化剂。大家都知晓,人人都向往,时时被激励。
建立引导机制应注意:一是要积极引导。以往我们建立制度过多考虑如何约束、规范干部的行为,这样制度严厉,无人情味,令人生厌,且往往难以执行。为什么?就是因为这种制度只有“约束”,没有“引导”,只有“严厉”,没有“激励”,让制度无法得到很好地执行,制度面前无法做到人人平等。而且因为约束与严厉,反而会影响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整个团队没激情、没活力、没动力,这样结果:“规范”了干部的行为,“束缚”了干部的灵魂,“制约”了干部的手脚。大家知道,我们地税机关,作为一个职能部门难免会有“天花板”、“独木桥”效应,往上走的空间不大,大家都涌在一起,这样埋没了不少人才。引导机制就是要有一种“疏”的功能,要“畅流、明向、多建路”。在这个机制里,人人都有动力、活力,人人都能明确自己追求的方向,人人都能实现自我不同的价值。
二要鞭策后进。一个好的制度最大的功效就是鞭策激励后进,让后进的人也看到希望,看到通过自己努力能达到一定成效或获得某种成功,而且这种成功是显而易见的,阶梯式的,从易到难,从小到大,从低到高。成功被一点一点放大,成功被一次一次肯定,而不只有一个,让人望尘莫及。如果目标对大多数人来说是跳起来也摘不到的“桃子”,这样激励无意义,就会让大多数人产生放弃心理,不关心,不追求,这种制度就是失败的。引导机制应是多元化、多层次的,设置的目标从低到高,从易到难,从小到大,分阶段分层次。内容应涉及人事调动、干部选拔、岗位竞争、学习激励、榜样激励、劳动竞赛、活动竞技,等等,越多越全越好。这样干部向上的路就越宽,就能通过不同的途径发挥出干部各种各样的长处,多种形式体现干部个人价值。
三要稳定实效。建立的引导机制一定要稳定,才能被坚持,才能有实效。当前,我们的制度建立不少,但过多都是放在纸张上,藏在书本里,拿来活用的少。干部不熟悉、不了解,领导也少提及、难坚持。这样多数制度形同虚设,发挥不了作用。该约束的反倒约束不了,该激励的反倒激励不了,为什么?除各种人为因素外,最大的就是制度本身有问题,“框框”太多,“红旗”没有。只有“大棒”没有“胡萝卜”,提到制度就是痛老壳,搞人口子,而不是激励。对这样的制度干部不愿过多了解,反正自己只要不违法乱纪,懂大道理就行,那管细要求;领导也不想提及,提太多伤感情,让同志们感觉自己无人情味,只拿“大棒”敲头,不拿“胡萝卜”诱鼻。结果往往是制度难坚持,稳定性差。出了问题是倒霉,是命差,你怪难?引导机制人人谐知、个个向往、大家都能看到自己一条通往成功的路,通过努力都能实现自我价值,这样“正能量”就能得到强大的发挥,一些不好的现象也能在强大的“正能量”下得到修正。如我们在制定领导岗位缺位竞职时,应将3—5年作为一个周期,一个系统内岗位缺位情况累积到该时点定期开展竞职,周而复始不间断,也就会慢慢形成了习惯,干部易记,也会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再如专业职称奖励,我们目前“三师”奖励制度,就吸引了不少干部强化学习。
二、评价机制。评价机制是引导机制的跟踪体系,它应是与引导机制相互影响的一个统一体,重在测定干部学习工作和生活处在一个什么样的阶段、程度、程水,根据这些阶段、程度、程水对干部做出相应的评价,奖优激劣,拉开差距。我们目前的干部绩效考核有些类似,但又不完全相同评价机制,“考核”让人想到“大棒”,而“评价”只是实事求是的肯定。
在制定评价机制时,要注意两方面:一要分清税务干部与纳税人的责任。对干部的评价,因干部开展工作牵涉到纳税人,在设置评价指标时就要充分考虑两者责任,不因追求每个单项工作指标的完美而设置一些不太合理、不太科学或不容易达到的指标。因为达不到,被评价的基层机关、人员就会“上有规定,下有对策”,这样会使受评价的项目游离在评价之外,不进评价系统,或为了达到指标要求,基层机关、人员采取变通手段自行收集、采集、制作、补充评价内容,将纳税人的责任无形转移。如当前的纳税申报率考核指标,要求达到90%以上,干部为了达到这个考核指标,不被扣分,就会采取一些不得已的做法,将纳税人未及时申报或未申报的作为零申报,替纳税人填写申报表。再如刷卡交税,有的纳税人前来开票,因未办银行卡或忘带银行卡,办税人员不给办税或用自己个人的卡帮纳税人刷卡缴税等,这些做法将本应是纳税人的义务和责任转嫁到我们干部自身的头上,形成风险。
二要解决好两个问题。即服务不到位与服务过度问题。近年来,税务部门在加强纳税服务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基本上消除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地税人员服务意识有了明显转变,特别是从2004年后,纳税人评议职能机关行风建设,全州地税机关不少单位连续几年蝉联纳税人“满意单位”。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纳税服务需求越来越高,这就要求我们税务机关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为纳税人办税提供越来越好的条件,税务人员要有越来越高的素质。衡量纳税服务好不好?不仅是态度,更要看业务和技能,对税收政策理解不到位,同一税收业务问题,不同税务人员多个答案的,在执行税收政策和实施税收管理过程中因税务人员本身业务、知识不够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内部流转”不彻底,造成纳税人跑上跑下多科室走的,都是服务不到位的现象。另外,服务过渡问题也在不少税务机关存在,如替代纳税人零申报、用自己的卡替纳税人刷卡缴税,甚至有税务人员用车接送纳税人的,等等,这些都是服务过渡,本是《征管法》负于纳税人权利和义务,我们做过了头,而且也有风险。究其原因,很多都是我们自身内部一些制度造成的,上级为了追求完善的考核指标,基层为了不被扣分,不得不这样做。像申报率考核应实事求是,只要税务人员催报了,并对未申报行为进行相应的税收法律法规处理,这项工作就算完成了,而不仅仅是硬性规定申报率要达到多少。刷卡缴税只能作为一个导向,不可设一个很高的指标,这与经济发展水平,人们持卡习惯等多种因素关联在一起,我们税务部门一家没有必要作一些硬性要求,要多元化服务,可现金缴税可刷卡缴税,视纳税人方便。就是作要求,税务部门也要做一些配套,如在办税厅设银行点业务,纳税人将现金存入银行再划缴,这样即利避免税务人员用自己卡为纳税人刷卡,也有利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的便捷服务。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彭世林
编辑:刘正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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