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前纳税约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纳税约谈是纳税评估的重要环节,目前还处在摸索阶段,实践中存在着许多问题。
(一)现行纳税约谈制度不太完善。纳税约谈是作为纳税评估制度中的一个程序提出来的,目前各地都在搞纳税约谈工作,但全国性、规范性的纳税约谈制度还没有建立,导致各地做法各异,从而使纳税约谈的作用没有充分、有效地发挥出来。
(二)约谈方法简单态度生硬。在当前的纳税约谈中,约谈人员一般很难以平和的语气与纳税人进行交流,给予政策性宣传和辅导,而是以问责的语气责问纳税人,开口训人,上岗上线扣帽子等等,这样无形中使纳税人心理有了对抗情绪。
(三)信息收集不全约谈效果不佳。资料信息直接影响着约谈工作的效率和成果,有的税务人员在约谈前,没有很好地对企业进行案头分析和资料收集,对企业的信息数据没有进行充分地评估分析,掌握的情况不多,就仓促地进行纳税约谈,使约谈的效果大打折扣。
(四)缺乏约谈技巧质疑问题不到位。目前对约谈人员的业务培训不够,约谈人员不善于从掌握的涉税信息中找出蛛丝马迹,挖掘深层次的问题,使很多约谈工作流于形式。在实际约谈工作中,约谈人员一般仅仅就企业的税负、能耗或者物耗方面的指标与纳税人约谈,企业以各种理由很容易搪塞过去。
(五)约谈笔录制作不规范。比如有的直截了当讲纳税人有某偷税行为;有的不针对《纳税评估工作底稿》中的疑点进行询问或者漫无边际地询问;有的约谈少于二人或没有专人记录,在修改的地方没有纳税人的押印等等。像这样的笔录,一旦纳税人反供,税务机关则失去了据以补税的法律依据。
二、做好纳税约谈工作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纳税约谈制度。建议总局或省局进一步建立健全纳税约谈制度,使下级税务机关在进行纳税约谈时有章可循。能够依据完善的、规范的、科学的约谈制度开展纳税约谈工作。要想使纳税约谈更加有效地发挥其在纳税评估中的作用,制度规范化是基础。
(二)加强培训提高约谈人员素质。尽快提高约谈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纳税约谈人员不但要了解税收工作本身,还要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全貌及纳税人的详细情况和特点,掌握审核、评析、测算、取证、质询的各项技能。组织约谈人员进行案例评析,逐项分析约谈方法、过程和结果,总结出较好的约谈方案并加以推广,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三)注重信息收集提升约谈质量。在约谈前要做好信息收集的准备工作。要注重收集纳税人的申报资料,从征管软件系统查找相关指标、数据;在约谈前要有针对性地进行下户调查,对企业的生产工序、成本核算、库存变动幅度、能耗或物耗与产量的关系等,加强约谈的针对性。
(四)拟定约谈提纲掌握谈话技巧。在约谈前认真拟定约谈提纲,做到心中有数,防止盲目询问而使约谈陷入僵局。有不少问题要从生产工序、出入库手续记录、库存变化、毛利水平与应纳税金配比、预收应付账款的来龙去脉等各方面提问,并对应答理由是否真实合理进行即时分析反应,提出不同看法,巧妙利用谈话中的矛盾之处,找出疑点深入挖掘。
(五)理顺纳税约谈与征管、稽查的关系。凡是纳税约谈中提出的问题,纳税人对其涉税问题作出解释后,约谈人员认为还有疑点,应转交给管理部门实施检查,使纳税约谈成为管理性检查的“选案”主要手段。对约谈举证和自查举证不能说明问题,有偷逃骗税嫌疑的应移交稽查部门进行查处。
(六)制作严谨的约谈笔录。约谈笔录必须符合《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和程序,措词要恰当,字句要严谨,引用法律条文要准确。约谈笔录运用恰当,则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还可以改变纳税人的对抗心理,变被动为主动,使纳税人主动纠正偷税行为,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纳税观念,为纳税评估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作者系双牌县国税局征收管理科科长)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李立新
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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