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提升政治高度。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员干部的第一品质、第一素养、第一要求,更是领导干部安身立命、做人做事的根本所在。从一个单位的角度来讲,领导干部就是“二八法则”中那举足轻重的“关键少数”,是“破窗效应”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第一扇窗户”。领导干部要做到心中有党,绝不是抽象的,而是要站在讲政治、讲忠诚、讲党性的高度,自觉维护上级党组织的权威,就是要经得起风浪而保持本色,就是要在面对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态度坚决。作为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的职能部门,我们肩负着规范税收秩序、维护税法尊严的重要使命。因为工作的特殊性,我们随时会遇到各种诱惑和威胁,甚至面临人身威胁,在实践中这样的例子也很多。面对这些复杂的税收执法环境,作为市局稽查局的负责人,我更加觉得对党忠诚、对事业忠诚的重要性。在具体行为上,我们既当业务上的精兵,又要当思想上的勇士,坚决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执行上级指示,坚决捍卫税法尊严,迎难而上,善作善成,决不因“为官不易”而“为官不为”。
二是要传递民生温度。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共和国的纳税人以交税的形式维持着我们机构的运转,纳税人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作为领导干部,重要的职责就是带领全体稽查干部,既要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又要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一方面,要做到亲民。我们在依法治税的道路上,应当更加关注民生,多为纳税人考虑;我们在税收执法的过程中,要做到心中有民、思想亲民。要改变过去高高在上的“官僚式管理”模式,践行执法与服务并重的“人文式管理”模式,彻底摒弃那种对待纳税人趾高气昂、颐指气使的“税老大”式作风。另一方面,要做到公平。我认为,公平是最好的服务。好的服务不光是做好纳税服务、税收宣传,更多的是纳税人从心里觉得:我在交税方面受到了公平的待遇;简单来说,纳税人最期望的其实并不是少交税,而是大家可以公平交税、明白交税。我们在开展税务稽查的过程,不光是对纳税人遵守税法情况的一次检查,也是对纳税人税收诚信度的一次检查。我们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在维护税法尊严的前提下,还诚实守信的纳税人一个公道,促进全社会的纳税遵从。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要本着依法办案的原则,确保公正执法,确保执法刚性,让守信者一路绿灯、让失信者寸步难行,我们的税务工作才能赢得纳税人的真心点赞。
三是要强化落实力度。俗话说:三分在部署,七分在落实。抓落实,是贯彻上级决策的履职需要,是突破瓶颈障碍的务实之举,是谋求事业发展的责任担当。领导干部的责任无处不在,担当义不容辞,领导干部是落实决策、提高执行力的“第一责任人”。省局张云英局长要求我们突出异地稽查、突出大要案查办、突出一案双查;市局方志平局长要求我们实现“四化”,即稽查要系统化,力量要集中化,人员要活力化,查案要精细化。思路明晰,重心就在一事一事地抓,重点在一步一步地干。如果不抓落实,再多的招也只是虚晃一招,再好的决策也只是空中楼阁。近年来,我们存在稽查人员不足、人员结构不优、稽查力量不集中、系统管理难度大、监督职能没有得到很好发挥等问题。上坡路难走,要突破这些干事创业道路上的瓶颈和阻碍,就需要我们拿出与时间竞争、与问题抗争、与自己较真的精神真抓实干,把上级的方针、指示、决策落到实处,有效促进稽查转型、稽查法治、稽查立威,真正发挥税务稽查作为税收征管最后一道防线的职能作用,扎好税收征管的“封口绳”,当好税收工作的“守门员”。
四是要坚守从政尺度。领导干部从政处事的遵循和尺度就是党的纪律,就是法律法规。习总书记多次告诫全党同志对党纪国法要有“敬畏之心,戒惧之意”。现在,在“正风肃纪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高压态势和常态要求下,作为领导干部,我能真切地感受到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压力。在这种环境下,要求我们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更加注重守纪律、讲规矩,站得直、行得正,以自身的表率正风气、扬清名。要始终葆有一颗对党纪国法的敬畏心,真正做到秉公用权;葆有一颗对组织对人民的感恩心,真正实现自我净化;葆有一颗遵纪守法的律己心,防微杜渐,慎独慎微,努力成为经得起各种考验、能够担当发展重任的优秀领导干部。
作者系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局长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戴涛
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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