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值大,组织体系健全,内部分工明确,专业化、集团化、网络化、产业化运作,真假业务混杂……在办案人员看来,与以往查处的若干起骗税案相比,“7·15”骗税案是“独树一帜”的高智商案件。
10月20日11时许,在潜逃境外数年后,犯罪嫌疑人董某某乘机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随即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河北衡水警方将其押解回衡水。
促使董某某回国投案自首的是公安部统一部署的“猎狐2017”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董某某涉及的是曾轰动一时的“7·15”专案.该案中,河北兴弘嘉纺织服装公司(以下简称兴弘嘉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3万多份,涉案金额33亿元,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4.5亿元。
法治周末记者近日从相关部门获悉,上述案件自2013年立案侦办以来,虽然公安机关已相继抓获犯罪嫌疑人90余名,但涉案犯罪嫌疑人仍未全部落网,董某某的投案并未给案件的侦破画上一个句号,对主要被告人的审理仍在进行中。
两张可疑报关单撂倒知名企业家
案值大,组织体系健全,内部分工明确,专业化、集团化、网络化、产业化运作,真假业务混杂……在办案人员看来,与以往查处的若干起骗税案相比,“7·15”骗税案是“独树一帜”,是一起有预谋、有组织、高度仿真、高度隐秘的“高智商”案件。
“高智商”的还有该案的主犯、兴弘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郭建勇。案发前,郭建勇头上顶着多个光环:省人大代表、高考状元、名牌大学毕业生、知名企业家。
生于1975年的郭建勇曾是山东省五莲县的高考状元。1998年,郭建勇毕业于对外经贸大学外贸专业,在福建从事对外经济贸易工作10多年,对纺织产业进出口业务非常熟悉。2010年,他在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建立兴弘嘉公司,这家大型企业以纺织、服装加工、销售、经营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为主业,建成初期投资规模就达18亿元。
频繁出席各种商业活动,向多所学校高调捐款400多万元,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一度准备上市,兴弘嘉公司很快跻身成为衡水知名企业。郭建勇也当选河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然而,没有人发现,兴弘嘉公司大红大紫的背后,却掩盖着疯狂的骗税勾当。
2013年5月,身在北方的郭建勇春风得意,自信的他没有觉察到来自南方的“危机”,两张远在福建厦门的可疑报关单揭开了这一惊天骗税案。
当年5月30日,厦门警方对虚开增值税发票和报关单据的犯罪进行集中打击,在查抄一家物流公司时查获大量有问题的报关单,其中有两张涉及到河北。河北税务稽查和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后却发现,可疑报关单后是由多个团伙参与、分工负责、分区域、分环节的骗税网络,370多家涉案企业最终指向兴弘嘉公司。
虚开增值税发票、提供报关单证、虚假收汇,骗取出口退税款,查实接受虚开的金额33亿元人民币,对外虚报出口金额4.5亿美元,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3亿元,骗取出口退税4.5亿元人民币——河北省公安厅、省国税局的调查结果令人惊愕,以郭建勇为核心的虚开、骗税巨大犯罪网络逐渐浮出水面。
2014年7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成立专案组,联合督办“7·15”专案。在专案组周密部署和统一指挥下,7月30日,衡水、邯郸、济南、菏泽、开封、厦门、深圳7地同步实施抓捕行动,当天抓获犯罪嫌疑人60人,郭建勇等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专案组同时查封冻结银行账户294个、账本90余箱,扣押作案用电脑等大量作案工具。截至2015年2月,警方共抓获犯罪嫌疑人92人。
移植业务虚构出口货值4.5亿美元
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出口退税“退”的就是货物出口之前,在生产流通环节缴纳的增值税。近年来,我国每年的出口退税总量高达1万多亿元,郭建勇正是盯住了这一块“肥肉”。
以兴弘嘉公司主营的服装为例,我国目前出口服装的退税率高达16%,一笔1000万元的服装出口,获得的退税款就可以高达160万元。
但是,要想取得一笔出口退税,必须面对严格的审查程序,企业纳税和出口的凭证是退税的主要依据,主要包括出口企业的进项增值税发票,货物出口的报关单、货运单等单证,出口收汇的单证。
案件中,兴弘嘉公司将他人的出口货物虚构成自己生产的产品,非法获取报关单证,又通过伪造其他凭证,围绕出口退税的各个环节,用非法利益建立起一个连环套,虚构了4.5亿美元的出口货值,在近4年时间陆续拿到了4.5亿人民币的退税款。
经查,兴弘嘉公司涉嫌骗取出口退税主要由3大团伙合作完成,分别是:骗税具体操作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团伙;非法购买报关单及外汇团伙;非法买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团伙。
河北警方对兴弘嘉公司多笔出口业务进行调查发现,其骗取出口退税的主要运作步骤是:兴弘嘉公司向中间人提供盖章后的空白报关单、委托报关协议书等资料,中间人将其他企业或个人不需退税的出口业务移植到兴弘嘉公司名下虚假报关;货物出口后,兴弘嘉公司利用本公司出口经营资质和中间人提供的报关单核销联、外汇核销联及装箱单等票据,自行组织境外来汇;向税务机关申请出口退税,实现骗税。
张伟文就是为兴弘嘉公司提供报关单的中间人之一。据其供述,他从真实出口货物但不需要报关单到税务去申报退税的商户手上购买运货单据,其他犯罪嫌疑人会拿着这些空白报关单转给报关行或货运代理公司,把别人的货物用兴弘嘉的名义报关出口。然后,这张完成报关程序的报关单以及相应的货运单据又会通过张伟文交回兴弘嘉公司。这样,兴弘嘉就得到了骗取税款的第一套单据。
张伟文总共向兴弘嘉公司非法提供了1000多张报关单,占最后查证落实的兴弘嘉公司虚假报关单的三分之一以上,他共拿到了80多万元的佣金。除张伟文团伙之外,为兴弘嘉提供报关单的还有厦门和深圳的另两个团伙。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此次投案自首的董某某也是涉嫌案件的一个中间人。在案发前,董某某通过境外关系潜逃境外,并在境外取得永久居民身份。“猎狐2017”专项行动开展后,衡水市公安局全力开展对董某某的缉捕劝返工作,经多方工作,10月20日,董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骗税为了骗贷 骗贷为了上市
衡水警方调查发现,兴弘嘉公司的确有30多家国外公司与企业存在合作,也有部分知名品牌,4年内,自己真实生产并出口的业务共800多单。产品多为内衣,总价不高于1.5亿美元。这些真实的出口业务与其虚假业务相互夹杂,使得兴弘嘉公司骗税的操作手法极其隐蔽。
警方查明,兴弘嘉公司自成立至2014年6月间,涉嫌从321户企业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35.5亿元。2012年2月至2014年7月,兴弘嘉公司关联企业弘兴布业涉嫌从72户企业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3.2亿元。截至2014年5月,兴弘嘉公司购买从深圳、厦门、宁波、郑州机场等地出口货物并已申报退税报关单证2992单,出口额4.5亿美元,涉嫌骗取出口退税4.5亿元。
此外,兴弘嘉公司还涉嫌向11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105份,金额5.31亿元,税额0.9亿元,价税合计6.21亿元。
然而,虽然郭建勇精心策划了这样一场骗局,但他自己却并未挣得盆满钵满。在郭建勇落网后,警方调查其名下50多个账户发现存款还不到400万元。据查,骗取的4.5亿元出口退税款中,兴弘嘉公司只得到了大约七八千万元。
“里面有很多人在分这16%的退税款,不是一个人,比如像我们只能挣到1%。我认为我们还亏钱了,因为我们还垫付了大量的资金。”在衡水警方的审讯中,郭建勇如实交代。
事实上,郭建勇甘愿冒如此大的风险组织骗税,看中的并不是骗得的税款,而是因此带来的庞大现金流,从而依靠庞大的现金流获得银行的贷款。从2010年到2014年的3年多时间里,兴弘嘉公司通过出口单据先后骗出的贷款有5亿多元。
郭建勇在走一步大棋,他的终极目标是公司上市。
据相关办案人员介绍,兴弘嘉公司在案发前广泛融资,得到5亿多元小额贷款、1亿多元高利贷、中信保融资8亿元,准备上市。除兴弘嘉公司外,郭建勇实际还控制河北、山东、福建、上海、浙江和香港等地16家企业,骗取的税款几乎都用于维持骗税各环节运转、企业并购和扩张,他想要打造一家覆盖整个服装制造产业链的大型集团,以融资上市洗白污点、填好窟窿。
300万条银行记录
“高智商”的犯罪给办案带来了不小难度,从最初发现线索,到整个案件基本清晰,整个案件的侦破花费了一年半以上的时间。攻破案件的关键在于300多万条银行账户记录。
从2010年11月到2014年的3月,兴弘嘉公司总共报关出口3800多单,每一单都涉及大量各种各样的单据。经过河北公安和税务稽查办案人员的不懈努力,最终确认的虚假出口是2992单。核对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中心提供的300万条银行账户记录,是最后查清案件的关键。
办案人员调查发现,兴弘嘉公司骗税用的增值税票中,一些确实都是从税务部门获得的真实增值税发票,其中一些增值税发票也确实对应着真实的棉纱和布料。只是这些棉纱和布料并没有卖到兴弘嘉公司,而是卖给了一些小企业。更多的增值税票,是没有真实货物相对应的,主要是向兴弘嘉卖发票赚钱。
面对张冠李戴的报关单,办案人员必须找到真正的货主,拿到一手的证据。更多的时候,办案人员只能根据货运单上的运输数据,查找运输公司和运输车辆,最后通过运输公司留存的gps记录,确定当天所去仓库的位置,最终找到了原始提货单,确认货主的真实身份。
在对一起报关单的核对中,衡水市公安局办案人员通过这样的方式,确认了真实的货物是义乌苏溪镇诚强服装厂生产,确凿的证据表明货物并不是兴弘嘉公司的。“7·15”专案共涉及企业374个,遍布全国各地,破案难度可想而知。
由于每一单货物出口必须对应一次外汇的流入,所以兴弘嘉公司需要地下钱庄从国外把相应的一笔外汇打到自己的账户上。办案人员调查发现,总共有3个地下钱庄通过中间人施文展向兴弘嘉公司提供外汇,2012年到2014年,施文展通过3个地下钱庄为兴弘嘉提供了近5亿元的外汇。
该案办案人员坦陈,由于服装等领域出口退税率高,已经成为骗税重灾区,目前,出口骗税的形势越来越复杂,并趋于形成较为成熟的产业链,发现难、查验难、取证难,防范和打击骗税必须警钟长鸣,需要海关、税务、公安等部门间强化合作,并采取逐步完善增值税制度等综合措施。
2015年,“7·15”专案依法移送检察机关,相关案件陆续进入司法审理程序。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郭建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一案,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郭建勇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目前仍在审理中。
来源:法治周末
作者:周宵鹏
编辑:黄舒婷